工作时间: 9.00-17.00 工作日 13911889327(同微) web@fuwu100.cn

新市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北京讨债公司专业为企业,个人讨债、要债、追债、收债、清债、收账等业务,公司历经多年收数实践,坚固了自己的实力,以良好的信誉及服务博得了社会好评,取得了骄人业绩。

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   
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   
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   
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   
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   
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   
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   
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  
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   
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 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

新市区,与国家级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”区政合一”体制,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,位于乌鲁木齐市西北部,东西长14千米,南北宽9千米。新市区总面积为143平方千米,总人口379220人(2000年)。新市区下辖1镇4乡、13个街道,居住着汉族、维吾尔族、回族等38个民族。辖区内有中央、自治区、驻乌部队、武警部队、生产建设兵团等单位500余个,中科院新疆分院、新疆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20余家,新疆医科大学、新疆财经大学等大中专院校33所。新市区是通往北疆的交通枢纽和沟通中、西亚的重要国际通道。2017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。2011年初,按照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员会、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,由原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简称“高新区”)与原乌鲁木齐新市区(简称“新市区”)实行“区政合一”,并将原乌鲁木齐县两乡一镇增划并入。新区继续实行“区市共建,以市为主,科技厅归口管理,重大科技业务隶属科技部火炬中心”的管理体制。作为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,实行副地级建制,代表市委、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管理区内经济社会事务,行使市一级人民政府的经济管理权限,对所辖开发建设区、科技园区、创业园区实行“封闭式管理”。区内工商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均为自治区直属分局,行使省级职能部门管理权限。